為貫徹落實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 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》《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(2021—2035年)》和《“十四五”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》有關構建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、實施數據知識產權保護工程等工作部署,進一步推動企業數據知識產權工作,支撐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建設,北京市知識產權局、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、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共同組織編制了《北京市企業數據知識產權工作指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指引》),供企業參考使用。
附:《北京市企業數據知識產權工作指引(試行)》
(來源: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政務微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