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(廳、委)、知識產權局:
現將《商標行政執法證據規定》印發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。
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
2024年12月26日
(來源: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