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
第六二四號
為履行我國加入的《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》第六條之三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十條第一款有關規定,現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于2024年3月28日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通報的70件標志納入官方標志保護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納入官方標志保護的70件政府間國際組織徽記、名稱、名稱縮寫等徽記
國家知識產權局
2025年3月31日
(來源: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)